Friday, May 13, 2005

「股神」傳奇 27 Jan 2005

上文筆者談過「股神」畢菲特(Warren Buffett)七條成功鐵律。在這,我想為讀者推介一本講述畢菲特生平的新書,由日本著名漫畫作家Ayano Morio所著的《華倫.畢菲特:世界上最成功的投資者生平漫畫版》(Warren Buffett : An Illustrated Biography of the World's Most Successful Investor) 。這本書,講述了畢菲特傳奇的一生,由他未出生起說起,以致他如何從小便靠賣報賺錢,如何巧遇啟蒙老師賓.格拉咸(Benjamin Graham)所著的《智慧投資者》(The Intelligent Investor),而成為其人生事業的轉捩點。跟,又以他幾次經典的高場戰,包括入股「美國運通」、成為《華盛頓郵報》的最大股東、入股「施氏糖果」(See's Candies)、拯救美國最大的汽車保險公司GEICO,以及差點導致自己身敗名裂,把個人聲譽也押注下去,不惜和政府及華爾街對著幹的「拯救」所羅門兄弟公司(Salomon Brothers)一役。最後,當然也包括了畢菲特回饋社會,和令千萬股民歡度一周的股東大會暨棒球賽等,都有提及到。畢菲特從不投機(Speculate)也從不炒作。他的公司伯克希爾薩克威(Berkshire Hatheway),純粹是以所投資的企業的股息和獎金作為經常性收入。瀏覽伯克希的網站(www.berkshirehathaway.com),完全不會發現圖片、廣告,而只有像信紙一樣的信頭,和純文字的超連結。翻查它的子公司目錄,你會驚訝於所有公司都是名不見經傳的。作為外國人的筆者,更是一間都不認識。究竟,畢菲特是以甚麼準則去選擇企業作投資呢?就是賓.格拉咸所謂的價值投資(Value Investing),只買超值而長遠來說有升值潛質的企業股份。具體來說,這些企業必須具備五大條件:一、流動資產值為流動負債值的兩倍以上,而長期債務不可高於資運資本;二、過去二十年均有股息分派給股東;三、過去十年,每股盈利必須增長超過三分之一;四、股價不可以超過過去三年平均盈利的十五倍;五、股價不可以超過會計面價(Book Value)的一倍半。當然,最後還要該投資對象的管理層得到畢菲特的信任,才可被這位「股神」垂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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