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牌與顧客的愛 28 July 2005
跟一位同事做了一個實驗。問她會到哪選購傢俬,她說:「IKEA,我喜歡它的舒適環境。」問她喜歡到哪喝咖啡,她說:「Starbucks,因為很舒服很休閒。」問她喜歡哪一種MP3機,她說:「iPod,很有型。」 跟再問她還喜歡甚麼品牌,她如數家珍地說:「Sony的影音產品、國泰的航班、LV的手袋、Birkenstock的鞋子……」問她原因,她說:「我就是喜歡。」 原來,對品牌而言,最大的目標就是製造一個效果─讓顧客感性地愛上它。
再問另一位喜歡閱讀的同事,喜歡到哪一家書店,他毫不猶豫地說:「我去慣Page One。」那麼,網上書店呢?他說:「Amazon啦!」我問他為甚麼不是Barnes & Noble。他回答說:「去慣Amazon,不用冒險試其他服務。」啊!原來,對品牌而言,它的另一大目標,就是要顧客習慣用它。說穿了,還是要顧客增加用其他品牌的風險和不可預知的其他成本。
品牌要製造的是「愛」。
品牌要愛顧客,顧客才會愛上品牌。若顧客發覺品牌沒有在產品、服務或建立形象等方面都「愛」上一個顧客,這顧客不難移情別戀,轉用其他品牌的產品或服務。
「愛」是極度感性的,甚至可說是毫不理性的。因此,有人會為愛做出一些不合邏輯的事情。對產品而言,愛顧客或被顧客愛上的品牌,自然亦相對地昂貴。而顧客亦不會因為產品昂貴而把它捨棄,這是另類的「愛的代價」。
對品牌而言,要製造大量的愛,亦必須大量地付出,譬如建立形象、電視報紙雜誌的廣告、公關活動、直銷項目等的投入,是絕不能少的。但是這些活動的背後,亦必須能旗幟鮮明地告訴受眾,「品牌愛顧客」這個訊息。如果能讓顧客真心去愛,則所換來的回報,將會遠超於所付出的代價。
昨天,筆者剛在香港某連鎖法式咖啡店吃早餐,感覺到店員一臉不耐煩、毫無笑容、食物出得慢、座位太擠逼等等,我相信這咖啡店絕不愛顧客,我又何苦再去愛它,再去光顧這咖啡店,忍受它對我的「不禮」對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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