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成為成功企業的誤解 21 July 2005
上文筆者提及由占‧哥連斯(Jim Collins)和謝利‧普拉斯(Jerry Porres)合著的現代商管經典《基業長青》(Built to Last)一書。十八間被譽為高瞻遠矚的企業(visionary company),往往是造鐘者(clock builder)而非報時者(time teller)。前者追求永續發展的組織和自強不息;後者只依靠偉大的領袖或創新的產品。
《基業長青》還揭示了十二個破滅的神話!令很多創業者、企管人甚至是學者都「跌破眼鏡」!這些謬誤是不少人都會犯上並誤以為真的:
(一)要開創一間公司必須有一個偉大的意念:從「意念」去開展一間公司其實反而是一個錯的意念,因為「意念」是毫無保證的。高瞻遠矚的公司不跟對手跑短途賽,而是要贏「馬拉松」!
(二)成功的企業需要有偉大、有魅力而且是高瞻遠矚的領袖:依靠一個成功領袖的公司,只會成為「報時者」而非「造鐘者」。相反,成功的領袖可能還會對企業作出長遠的壞影響。
(三)成功企業的首要任務是追求最大利潤:研究發現,成功的企業並非追求單一目標,但追求核心價值遠比只追求利潤或股東財富重要。
(四)高瞻遠矚的企業共同擁有一系列相同的核心價值:事實上,「擁有」核心價值遠比核心價值是甚麼重要。沒有成功的企業是擁有完全一樣的核心價值的。
(五)改變是唯一的常數:成功企業不會輕易改變其核心價值的。
(六)藍籌公司都是謹慎的:成功企業事實多是進取和敢於冒險的。
(七)成功企業均是好僱主。
(八)成功企業均透過出色及複雜的策略性規劃才會付諸行動的。
(九)成功企業會從外招聘CEO來改變公司的根基。
(十)最成功的企業專注於打敗競爭對手。
(十一)成功的企業會為了追求一個目標犧牲其他成果。
(十二)成功的企業最緊要先有「願景」。
以上十二大神話均已被這十八間高瞻遠矚的企業打破了! (基業長青系列之二)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
<< Home